4月28日,内蒙古新闻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命名表彰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第六届文明村镇、第九届文明单位标兵及文明单位的决定》。
《决定》授予22个旗县(市、区)第五届自治区文明城市称号。
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共22个)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包头市九原区、石拐区、固阳县,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兴安盟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库伦旗,赤峰市元宝山区、松山区、阿鲁科尔沁旗,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正蓝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凉城县、兴和县,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五原县,阿拉善盟额济纳旗
祝贺上榜
编辑:王新宁
审核:马东
来源:鄂尔多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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