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的特殊时期,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规定,配合抗疫工作,。2月4日16时30分,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党支部副书记张建国,驾驶着私家车到达锦绣小区北门,想驾车进入小区。但是,小区值守不让进。要进小区门的条件是:根据元区防控工作指挥部规定:必须是是这个小区的居民,还需要登记,否则不允许进入小区。
张建国一听这话,接受不了。与该小区值守发生争执,并将其辱骂。无奈小区值守只好放他进来。
这事当时就被跟前围观群众捅到了上面,上级指示:堂堂警察居然敢于违反区委的战略部署,坚决处理!
2月5日,元宝山区纪委第次常委会会议暨区监委第99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建国党内警告处分,并建议区公安分局免去其现任职务,向全社会通报。
通报内容:张建国身为中共党员和警务人员,在当前新型肺炎防控特殊敏感时期,对党的防控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认识不到位,政治敏感性不高,无视年1月31日赤峰市元宝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2号令的相关要求,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并辱骂他人,现场群众多人围观,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普通群众不服从指挥、冲岗,尚要受到处罚,张建国身为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且是警队领导,对防范疫情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政治敏感性不高,不配合小区门岗工作,还辱骂他人,必定会加重处罚。
特殊时期,任何人都必须遵守规定,配合抗疫工作,不论你有什么理由,在疫情面前,人人平等,即使你是执法者,也不例外。张建国也算开创了一个纪录:他可能是疫情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因为不听政府命令,不服从小区门岗管理而被免职的第一人。
只有全民同心协力,众志成城,服从指挥,坚决抵制特权思想,我们的抗疫战争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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