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判决认为被告人宝某某(蒙古名)构成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成立。
刑事判决书
至此,时隔14年的案件终于结束。被告人称:“我要特别感谢我的辩护律师郭永满。”据悉,郭永满律师现任北京市普胜达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专注于刑事辩护,凭借精湛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独到的经验、资源,为多名刑事被告人辩护成功,使众多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深受当事人赞誉。雄辩的声音在宝某某案件中,郭永满律师同搭档李世彩律师一起,一年来数十次奔走于北京、内蒙古两地,会见被告人,细致了解案情,与法官沟通律师意见。面对公诉人的指控,郭永满律师放弃大量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和休息的时间,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通宵达旦研究案卷,庭审辩护中紧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标准,利用侦查机关出具的尸体检验鉴定书内的瑕疵,据理抗辩。终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郭永满、李世彩两位律师的辩护意见,不予支持被告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极大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正义的气质郭永满律师始终认为,在刑事辩护案件“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的现状下,承办刑事案件比其他案件更具危险性。而作为一个好的刑事律师应具备两个“感”:一个是使命感,一个是正义感。郭永满律师经常说:“只要我决定接下一个案子,我就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打赢这场官司。我将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让我的当事人无罪开释。”扎实的法学理论郭永满律师十分注重实务与理论研究。通过大量的业务培训、案件实务知识分享体系,将刑事案件的不确定性大大降低。从业多年来,成功为多名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合法利益,让选择郭永满律师团队的委托人真正的感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公平正义。郭永满律师以其深厚的刑法学功底、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赢得了当事人及司法机关的好评和社会的认可。真正做到了“人民律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从而实现“用更好的法律服务帮助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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