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宝山区消息:从年1月23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至今(数据截止至年7月26日),刑事审判庭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排头兵和最前线,全庭上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共审结“套路贷”案件27件74人,其中,认定涉恶案件23件68人,认定犯罪集团4件16人。

在所认定为涉恶的套路贷案件中,充分贯彻“从严从重”“打财断血”的刑事政策要求,依法对其中47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达67%,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2,万元,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配强审判力量。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刑庭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摆到全庭工作的突出位置。刑庭全体法官参与审判,对疑难、复杂的案件由分管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在最大程度上配强审判力量。

刑庭起草制定《宝山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实施步骤、工作措施等方面科学谋划专项斗争工作。

强化业务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刑庭多次组织全庭干警进行专项斗争的业务学习,系统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通过上述学习,全庭上下统一思想认识,提升办案能力,明确打击的重点和相关刑事政策。

不断自我加压。随着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刑庭法官助理管胜杰同志被借调至区扫黑办,刑庭上下齐心,克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在完成常规审判任务外,不断自我加压,自觉加班加点,千方百计完成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任务。大部分涉黑涉恶案件都较为复杂,开庭次数多、开庭时间长、卷宗厚、证据多,承办人白天开庭,在晚上或双休日加班加点撰写判决书,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加班加点整理材料、校对文书。

广泛宣传引导。刑庭在承担审判任务的同时,还在审监庭(研究室)和办公室的大力协助、配合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院内显示屏、展板、横幅等开展扫黑除恶宣传。

为提升“以案说法”效果,依法组织多次集中宣判,邀请上海电视台、宝山电视台等媒体对我院审理的相关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深入报道。

张国滨法官先后至罗店镇、淞南镇开展专题讲座,法官助理牛玲玲同志参与了宝山广播台“与法同行”的节目录制,均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作用。

宝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勇担重任,为“扫黑除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发力、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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