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2日)发稿前,东莞市以下镇街发布疫情相关通告:

寮步镇:新增9个高风险区,调整高风险区域,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凤岗镇:新增1个高风险区

茶山镇:将低风险区调整为高风险区,新增1个高风险区和1个低风险区

中堂镇:新增1个高风险区,开展重点场所人员排查工作

塘厦镇: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虎门镇:新增2个高风险区,将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

东城街道:新增10个高风险区和4个低风险区,解除临时管控区管控措施

南城街道:调整3个高风险区为低风险区

樟木头镇:新增4个高风险区和5个低风险区

大岭山镇:新增1个高风险区和1个低风险区,调整部分风险区域

常平镇:新增5个高风险区,调整低风险区部分区域,解除部分区域管控措施

洪梅镇: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

寮步

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7号)

根据当前寮步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寮步镇调整管控区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1、塘唇金富一路58号至号

2、石龙坑荔园路号

3、井巷村6巷9号

4、长坑福民路30号

5、鼎峰品筑七栋

6、牛杨簪缨园一巷56号

7、霞边香园一路28号

8、上屯田唇新二巷11号

9、塘唇金富西路金瑞工业园锐嘉宿舍A栋

以上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调整高风险区区域

将吉迩科技有限公司宿舍C栋调整为吉迩科技有限公司全域

三、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将保利中惠悦城3栋、5栋、13栋、保利贝迪凯幼儿园调整为低风险区

2、将香市路号调整为低风险区

3、将塘唇沙海路号调整为低风险区

4、将寮城中路霞边段18号调整为低风险区

5、将井巷建新路62号调整为低风险区

以上区域从年12月1日24时起执行。

请广大居民朋友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全镇居家隔离的人员需配合村(社区)的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按要求完成隔离。

本通告自发布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措施。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寮步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1日

凤岗

凤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年2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年12月1日起,凤岗镇划定高风险区,具体通告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

凤岗镇翡翠山湖臻萃园11栋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域内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第1、2、3、5天进行)

二、强化健康管理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应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未报备的须在抵莞后6小时内进行补报。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不得返岗、上岗,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服务保障

我镇全力做好风险管控区的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加强医疗救治服务点,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医疗服务

医院(/86819)

凤岗社卫中心()

社会救助

凤岗镇防疫指挥办:

凤岗镇卫生健康局:

竹塘村防疫

凤岗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1日

茶山

茶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6号)

根据当前茶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年12月1日,茶山镇将管控区域调整如下:

一、调整塘角村高风险区

将塘角村低风险区(塘角村塘一梅园一巷01、02、03、05、06号)调整为高风险区(见图1红色区域)

(图1)

上述区域落实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新增卢边村高风险区、低风险区

1、高风险区:卢边村祥龙街9号、11号、13号(见图2红色区域)

上述区域落实封控管理,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2、低风险区:卢边村祥龙街15、17号,赤巷坊路2、6、8、10、12、16、18、20号,赤巷坊路三巷1号。(见图2黄色区域)

以上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进出需持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

(图2)

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要自觉遵守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居民群众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

镇疫情防控指挥办:

塘角村委会(警务室):

卢边村委会(警务室):

社会救助:

医院发热门诊:

医院急诊:

社卫中心/疾控中心:82296

茶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1日

中堂

中堂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2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现通告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

自年12月1日起,中堂镇划定高风险区,为中堂镇一村村乐阳街二巷16号楼栋。

(见图示)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域内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第1、2、3、5天进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二、及时主动报备

请在以下提及的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报备电话附后),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同时配合村(社区)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

(一)中堂镇一村村乐阳街二巷16号号,11月29日—12月1日;

(二)医院体检中心,11月29日15:50—16:30;

(三)中堂镇文化广场核酸采样点,11月29日16:30—17:05,11月30日19:30—20:10;

(四)中堂镇李衣新小吃店(万和百货靠觉华路商场入口旁),11月29日9:40—10:05,12月1日8:45-8:55。

三、加强服务保障

中堂镇建立镇村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镇村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镇医疗救治:;一村村:),及时回应市民诉求。

中堂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1日

塘厦

塘厦镇关于优化调整

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对我镇社会面管控措施优化调整如下:

一、全镇所有公共场所恢复开放,入口处一律设置“场所码”,公共场所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各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检查工作。

二、全镇密闭半密闭通风不良场所、餐饮场所等在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的前提下,按接待能力50%限流限坐开放。

三、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3天3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3天3检”不返岗。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此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为准,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塘厦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2月2日

塘厦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9号)

根据当前塘厦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塘厦镇调整管控措施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林村社区:先锋电热设备有限公司、下底埔97巷、春晖国际花园1期3栋、新阳南路21号、金龙家私城、东一新村79号。

(二)莲湖社区:环市东路81号、新明路27号、莲湖北路21号、东源二路10号。

(三)横塘社区:园丰路1号、新兴路72号。

(四)石潭埔社区:建业路15号。

二、强化社会面管控

解封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9号、第70号、第71号)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所有外省、外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3天3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落实“3天3检”不返岗。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居民群众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以下服务

石潭埔社区:,。

莲湖社区:,。

林村社区:,。

横塘社区:,。

清湖头社区:,。

大坪社区:,。

沙湖社区:,。

田心社区:,。

生活物资热线(镇经发局):,。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

教育服务(教管中心):。

医疗救治(镇卫健局),(社卫中心),(广医一院)。

镇防疫指挥办:。

塘厦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2月1日

虎门

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41号

根据当前虎门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年12月1日起,将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范围

(一)虎门镇金洲社区金捷路3号唯美时尚客房。

(二)虎门镇太沙路(沙角段)号海粤商务公寓。

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金洲社区风险区域示意图)

(沙角社区风险区域示意图)

二、社会面措施

以上风险区域调整自即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镇社会面管控措施按照《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39号》要求执行。

虎门镇将全力做好各项服务,确保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切实保障区内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虎门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2月1日

虎门镇关于调整

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40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及新冠肺炎风险区域有关政策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同意,自年12月1日18时起,将高风险区虎门镇白沙社区东边一路11号调整为低风险区,将低风险区虎门镇赤岗东社一巷34号,虎门镇赤岗松岗路31号,博美村前路28、29、30号、博美八巷1号、2号、3号恢复常态化管理。相关区域内正实施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有关健康管理措施。区域风险等级调整后的社会面管理按照《虎门镇关于优化调整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39号)》要求执行。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症状,及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2月1日

虎门镇关于优化调整

社会面管控措施的通告

〔〕39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对我镇社会面管控措施优化调整如下:

一、全镇所有公共场所恢复开放,入口处一律设置“场所码”,公共场所无设置“场所码”一律关停。各场所要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等检查工作。

二、全镇密闭通风不良场所、餐饮场所等在落实扫码打卡、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口罩的前提下,按接待能力50%限流限坐开放。

三、全镇特殊场所管理措施按场所分类要求执行,具体以镇特殊场所专班通知为准。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9号、第70号)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此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为准,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东莞市虎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2月1日

东城

东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31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东城街道风险区域调整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同沙社区黄公坑一巷4-6号、二巷7-9号、三巷8-9号、四巷8-10号(管控时限从12月1日起算)。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二、新增低风险区

环城南路-黄沙河-杉山-粤华路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管控时限从12月1日起算)。

低风险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戴口罩、扫码、测温”,落实个人健康管理责任。

▲东城街道疫情风险区域图

我街道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风险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风险区域内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东城街道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并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街道防疫指挥办:

同沙社区:、

东城卫生健康局:

医院(24小时):22323

东城疾控中心:

医疗救治

东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1日

东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30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东城街道风险区域调整如下:

一、划定高风险区

1、同沙社区新园商业街11栋(管控时限从11月29日起算);

2、同沙社区甘屋旧村(管控时限从11月28日起算);

3、同沙社区裕园街6号(管控时限从11月29日起算);

4、同沙社区粤华路1号6栋、8栋(管控时限从11月29日起算);

5、科技工业园同振路33号宿舍1栋B区F5,2栋A区F4、F5(管控时限从11月29日起算);

6、松山湖大道东城段8号1栋、2栋-(管控时限从11月28日起算);

7、同沙社区古一村拆山一巷1号,二巷1-3号,三巷1-3号,四巷1-2号,五巷1-2号,六巷3号,七巷1-2号,八巷1-3号(管控时限从11月28日起算);

8、同沙社区古一村大岭街4号、6号(管控时限从11月28日起算);

9、牛山社区山湖路东城段88号(管控时限从11月28日起算)。

高风险区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二、划定低风险区

1、环城快速路-马石山-珠三角环线高速-松山湖大道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2、环城快速路-启园路-东科路-粤华路-黄公坑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3、同振路-沙朗路-雪花路-东科路合围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低风险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戴口罩、扫码、测温”,落实个人健康管理责任。低风险区内居民非必要不离开,确需出入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

▲东城街道疫情风险区域图

三、解除临时管控区

火炼树社区金锡路2号、4号、6号、8号、10号、12号、14号、16号、18号、20号、22号临时管控区自12月1日起解除管控措施,该区域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

我街道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风险区域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风险区域内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东城街道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并设立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街道防疫指挥办:

同沙社区:、

科技工业园:

牛山社区:

东城卫生健康局:

医院(24小时):22323

东城疾控中心:

医疗救治

东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1日

南城

南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8号)

根据当前南城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南城街道调整风险区域等级如下:

高风险区1:南城街道杨柳路力通楼

高风险区2:南城街道香园路7号

高风险区3:南城街道中信新天地花园小区4栋

以上3个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离开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城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1日

樟木头

樟木头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2号)

根据当前樟木头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2月2日0时起,对樟木头镇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

(一)百果洞社区帝豪花园号

(二)樟罗社区新围村老围一巷61号

(三)樟罗社区长虹百荟小区8栋

(四)樟罗社区帝雅花园雅致苑

上述区域实行封控措施,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新增低风险区

(一)百果洞社区帝豪花园(高风险区除外)

(二)樟罗社区长虹百荟小区(高风险区除外)

(三)樟罗社区帝雅花园

(四)樟洋社区温莎堡小区

(五)樟罗社区天一城

以上区域实行防控措施,期间“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进出需凭“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或“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24小时核酸采样”。

三、服务保障措施

我镇全力做好临时管控区的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樟木头镇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24小时疫情防控服务。

生活物资热线(经济发展局):。

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办):。

教育服务(教管中心):。

医疗救治(社卫中心),(医院),87799(医院)。

樟木头镇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1日

大岭山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4号)

根据当前大岭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12月2日12时起,大岭山镇部分风险区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1.光大山湖城6栋;

2.连圩五街9、11、13号;

3.连圩南二街7号;

4.上高田四巷4、5号,上高田五巷4号;

5.梅林路55号;

6.松湖碧桂园二期17栋;

7.连马路号1号楼;

8.上高田五巷5、6号,上高田六巷5号;

9.连平圩南街27号;

10.连圩路46号、连圩路一巷7号;

11.叶屋路33号。

二、划定高风险区:

金立工业园区15栋3单元。(见示意图)

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其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三、划定低风险区:

金立工业园区15栋1、2单元,金立工业园区16栋。(见示意图)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区域内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粤康码“绿码”,并落实场所码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

原高风险区内实施居家隔离措施的相关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违反相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大岭山镇已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全力做好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24小时

大岭山镇防疫指挥办:

-

大岭山镇疾控中心:

-

大岭山镇社会救助

-

大岭山镇生活物资保障

-

-

大岭山镇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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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2日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33号)

根据当前大岭山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年12月1日23时起,大岭山镇部分风险区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1、大岭山镇连圩路70号、连圩五街15号、连圩六街1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2、大岭山镇连圩南街14号(浩勋钢铁厂)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区域内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粤康码“绿码”,并落实场所码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

原高风险区内实施居家隔离措施的相关人员,要继续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调整管控措施后,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市镇相关通告要求执行,并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后续措施。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各位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并配合,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大岭山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1日

常平

常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44号)

根据当前常平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对部分区域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部分风险区域

(一)新增高风险区

1.木棆村围仔街8号

2.木棆市场中庭一楼商铺、、号

3.土塘村港建路号

4.土塘村江颂路58号

5.麦元村常东路号

(木棆村高风险区)

(土塘村高风险区)

(土塘村高风险区)

(麦元村高风险区)

以上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调整低风险区

1.元江元村:元江元村马新路——娱河路——国顺家具以西——常马路围合区域

2.九江水村:九江水东门路——东深渠以东——石路街——多宝路——从莞深高速以南——白沙浦排渠快捷达段——九江路——公园后门路——石路街——合康路——九江路——田坑路——电子厂路围合区域

3.木棆村一区:东兴路——东兴一街——仓田街——天鹅湖别墅区以东——悦华酒店侧小巷围合区域

4.木棆村二区:长岭路——木棆路——荔园路——东元路——东兴路围合区域(木棆公园、社卫中心除外)

以上区域实行防控措施,期间“个人防护、避免聚集”,进出须凭健康码绿码、“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或“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24小时核酸采样记录”。

二、解除其他区域管控。

解除土塘、麦元、卢屋、袁山贝、朗贝、苏坑乐园区域的管控(原区内的重点场所仍需按规定要求进行管控)。

三、除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其他区域社会面管控继续按照《常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42号)》相关措施实行。全镇内需居家隔离的人员仍需配合村(社区)的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按要求完成隔离。

当前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倡导外省、外市来(返)莞人员进行“i莞家”APP申报并落实核酸“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本通告自发布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措施。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镇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常平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1日

洪梅

洪梅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1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广东省新冠肺炎本地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五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现就相关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调整风险区域管理

解除高风险区:梅沙村环村北路至环村东路至东一巷75号至东一巷66号至东一巷62号合围区域,于12月2日7时30分起全域转为实施常态化防控。

二、社会面管控措施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居民朋友按《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1号)》要求,继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所有外省、市来(返)莞人员,在来(返)莞前需在“i莞家”APP上提前报备,并如实填报信息,抵莞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期间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来自有本土疫情的重点地区人员按疾控部门规定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全镇居家隔离的人员需配合村(社区)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完成隔离。

洪梅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2日

原标题:《东莞多镇街发布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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