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关于从严抓好各类场所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高位运行,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出现反弹,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筑牢疫情防控屏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文化娱乐、旅游景点、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各类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按规定频次核酸检测。按照《山东省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方案(第十一版)》要求,建立员工核酸检测台账,严格落实周期检测规定(1天1检或2天1检或7天2检),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应检尽检”。未按规定频次采样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单位上班,并及时补检。
二、推广应用场所码。1.按要求申请使用“场所码”,并在显眼位置张贴“场所码”,若有破损应及时更换;2.进入场所人员必须扫描“场所码”;3.为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提供“反向扫码”服务。
三、强化提前报备。积极宣传“潍坊报备”工作,全力加大推动群众熟知“潍坊报备码”使用流程。对外地来奎人员,第一接触地工作人员要认真询问其是否报备,未报备的要督促其立即在“潍坊报备”系统报备。
四、认真查验相关证明。对进入场所的所有人员,要逐一查验“健康码”“行程卡”“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是有7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红黄码等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并第一时间将相关人员信息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区。
五、从严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1.所有公共场所要配备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入场所人员要逐人测量体温;2.督促场所内所有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执行好“一米线”等防控措施;3.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天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4.室内场所要勤通风。
六、抓好环境卫生整治。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定时对卫生间、电梯间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钮、门把手、购物车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
七、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场所内工作人员要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未接种的要及时补种,确保无接种禁忌工作人员应接尽接。
疫情防控,事关大局,不容疏忽。各类场所经营单位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自觉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共同守护好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编辑丨宋家蕾
初审丨李政昊复审丨张璐瑶终审丨刘伟
原标题:《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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