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专发〔〕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宝山区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一年集中一次笔试、集中一次招录和分散多次招录”的招考方式,根据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补充公开招聘工作,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仅限于参加上海市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笔试合格分数线,且未被全市任一事业单位录用的考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
4、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视为应届毕业生。
三、岗位报名
1、岗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年9月25日上午9:00至10月7日下午16:00。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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