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司法局张庙司法所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搭建“有法可依、情理法相融、专业又便捷”的调解平台,为居民群众化解了一起起难心事、烦心事。

身患重疾,售房治病引纠纷。

家住宝山区张庙街道呼玛五村的居民田某某患有重大疾病,为了能继续治疗,他希望能出售呼玛五村的产权房,用来支付后续医疗费用。

但问题接踵而来。虽然该房屋产权人只有他一人,但该房屋是动迁房,房屋登记户籍人员有他和他姐姐田某娣两人。当弟弟提出要出售房屋时,姐姐却有很大顾虑。这套房屋是姐姐唯一可以居住的房屋,如果弟弟把房产出售,对她来说也将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地。姐姐提出,希望分得部分售房款作为租房补贴。

双方自行协商多次无果。弟弟担心,若先把钱给了姐姐,姐姐户口不迁出怎么办?姐姐担心,若自己户口先迁出,弟弟不肯给钱了怎么办?矛盾就此愈演愈烈。

两次调解,亲情之间不信任。

呼玛五村的人民调解员刘老师是位退休老党员,热衷于小区调解志愿者工作。

她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主动上门,来到田某某家了解基本情况,并开展姐弟之间的纠纷调解工作。通过沟通,调解员了解到,该套房屋是家里的动迁房,安置对象有田某某和他姐姐田某娣两个人,当时他们一致同意房屋产权登记在弟弟田某某名下,户口都落在该套房屋内。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历时一周时间,反复做姐弟俩的思想工作,不断缩短双方的距离,但由于姐弟俩积怨很深,在付款数数额、方式以及户口迁出时间节点等具体细节问题依然分歧较大,第一次调解失败。

调解员想到了小区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是一个年轻的党员律师,多年来一直在小区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解决了不少矛盾纠纷。杨律师提出,可以找一个姐弟双方均信任的第三方作为中间人来保管房款作为过渡期,以此消除双方的顾虑。

于是,调解员立即找到姐弟俩,得知还有一个和双方关系都不错的表妹李某溶。调解员马上联系了李某溶,约定了时间地点进行面谈,经过多次沟通协调,表妹李某溶表示愿意作为表哥表姐的中间人。事情有了新的进展,调解员趁热打铁,积极主动和姐弟俩频繁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基本意向。

约定好了时间地点,律师和调解员再次去田某某家中上门提供法律服务。杨律师先用《民法典》中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第5条至第8条内容对三方当事人进行了具体细致的普法教育,释明其中的法律关系、违约风险等。谁知表妹李某溶在知悉法律责任、义务和风险后,表示只能口头做中间人,拒绝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第二次调解再次失败。

迎难而上,退休党员勇担当。

呼玛五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调委会主任将此事与张庙司法所作了沟通。在司法所调解专职干部的协调下,张庙司法所、丰启耘律师事务所和呼玛五村调委会召开了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解决此纠纷,会议还邀请了田某某姐弟的楼组长陈某某。陈某某是退休党员干部,总是热心帮助楼道的邻居解决各种大小困难,深得楼道居民的用户和爱戴,她表示自己可以主动去说服田某某姐弟俩,并且愿意当姐弟俩的中间人,承担分割房款的过渡期监督责任。

经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员和楼组长陈某某再三反复沟通调解,姐弟俩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张庙司法所

张庙

张庙司法所积极搭建各方联合调处平台,成功化解该起矛盾纠纷。下一步,张庙司法所将继续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内生动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服务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上观号作者:上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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