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说:“天上下雨地上流,小两口打架不记仇。”我认为这句话在目前已经不合时宜了。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当今世界已进入高科技、高速度发展的时代。在我们国内,经济改革的大潮也必然会影响、改变人们的观念和心理,现代都市生活的快节奏、大落差会给一部分人带来烦躁和迷惘。一旦情绪失控,那种情绪化的待人处世方式就会使夫妻、家庭成员甚至周边人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因此,作为家庭的成员同时又是一个社会人,应该有健康的心理,或者说,要善于调适自己的心理,使之保持良好的状态。
所以,夫妻之间应互相尊重,和睦相处,无论发生多么激烈的矛盾,夫妻双方在处理问题时,一定要考虑双方都是平等的,应心平气和地去商量着解决,千万不可吵闹打斗,拳拳相向,否则,双方终会有一个不太理智的,其结果后悔也晚矣。
年4月5日23时30分,夜已深,人已静。一辆“丝绸之路”的桑塔纳出租车于此时在上海僻静的田林路上飞驰,多少显得有点突兀。车在89弄处减速拐弯,接着在12号门口戛然而止。车中本来就没有乘客,司机是位男士,下车的也就他一个人。当他抬头瞥见二楼的一处灯还亮着,心里不由得犯起了嘀咕:“都什么时候了,怎么她还没睡??”然而当他步履蹒跚地上楼开门进屋之时,先前满腹的狐疑刹那间变成了一脸的惊惧。只见妻子毛兰英僵直地躺在床边的地板上,其他一切都与两天前他离开家里时没啥两样。伸手探触,妻子早已是气息全无,他顿时犹如五雷轰顶,泪如雨下,跌跌撞撞地走出了家门。
魂断清明,夜色凄迷。神情颓丧、绝望的他尚余一点清醒——只有快去自首。就这样,他径直来到了徐汇公安分局田林派出所,这时已是子夜时分。“我妻子死了,是被我害死的……”派出所接待室里,这位投案者语出惊人。一听出了人命案,出于职业的警觉,值班民警当然不会有丝毫懈怠,于是一切便进入了严格的司法程序。
前来自首的这位出租车司机名叫袁伟强,时年36岁,家住田林路89弄12号。警方的案卷中记载着:年4月2日下午,袁伟强与妻子毛兰英发生争吵扭打,袁用拳头打了毛头部几拳。4月3日上午10时许,两人再次发生扭打,袁在毛用手抓住其头发后,打了毛左脸几拳,并用力掰开毛的手,顺势将毛从床上推倒在床边地上,而后领着5岁女儿出走。4月5日半夜,袁伟强回家取衣物,发现毛兰英已死亡。
自首的当天,袁伟强即被警方刑事拘留。4月29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袁伟强被正式逮捕。年10月21日,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袁伟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人命关天,涉及人命的案件当然是大案要案。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桩命案的缘起竟是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
据被告人袁伟强供述:毛兰英1米68的个儿,脸蛋也漂亮,性格又爽快,还比他整整小6岁,可以说他把她既当妻子又当小妹妹。两人结婚6年来一直很恩爱,已有一个5岁的女儿。因为开出租比较忙,洗衣服、烧饭等家务基本上都是妻子干的。妻子上班路比较远,他常常开车去接妻子回家。平时妻子发脾气,他总是能让则让。年8月,他与开车的搭档合买了一辆桑塔纳,向父母和他人借了3万多元,说好每月还款元。由于父母住在别处,所以一般每月初都是他开着车去还钱。
年4月2日,他打电话告诉母亲,说是开车很忙很累,要母亲到家来取款。母亲如约来了以后,做儿子的烧了几个菜留母亲吃了顿中饭。谁知傍晚毛兰英回家,知道婆婆来家里拿了钞票还吃过饭,便来了火气,由此夫妻俩大吵了一场。想不到就这么一推,会闯下这样的弥天大祸。
在宝山区通河新村居住的袁伟强的父母印证了儿子的说法:儿子结婚时做父母的把大房间让给了小夫妻俩,老夫妻俩住在朝北的小房间,一家人在一个锅里吃饭,虽说由于脾气性格的差异难免有些疙瘩,与媳妇却从来没有争过吵过。年,为了避免矛盾,老夫妻俩搬到女儿家居住,临走,在小房间门上上了把锁。应该讲,这一来,非但没有避免矛盾,反而增添了矛盾。因为过去小夫妻有人关心,饭有人做,回来吃现成,小孩有人带。现在一切都要靠自己了。现在想想,他们两个老的在做法上也有些欠妥。儿子买汽车时,老夫妻俩自己拿出钱来还不够,又出面借了1万多元,这钱是要还给人家的。媳妇对此可能有意见,结果4月2日来拿钱,吃了顿饭就成了导火线。
毛兰英的胞姐补充了一些新的看法:“父母就生了我们姐妹俩,妹妹生前与我无话不谈,妹妹人是正派的,就是脾气比较暴躁。妹夫的脾气比较好,我敢讲,妹夫绝对不会故意去欺负妹妹的,妹妹被推倒后,妹夫如果料到会出这么大的事情,他绝对不会离家出走的。要讲两个人有啥坏习惯,就是都喜欢搓搓小麻将。现在想来,千怪万怪都是这麻将害人,弄得家庭的正常生活秩序打乱了,婆媳之间有隔阂,输了钞票夫妻之间闹矛盾。”
据袁家周围的邻居分析:袁家发生如此悲剧大家都很痛惜,应该讲,袁伟强和毛兰英这对小夫妻很要好,毛兰英性子比较急,但蛮直爽,袁伟强平时比较迁就她。以前与两个老人住在一起时,一家人相处得都不错,自从老人搬出去住之后,小夫妻俩争争吵吵明显增多。特别4月2日那天小夫妻吵得很厉害,把微波炉、炒菜锅、碗都摔坏了,菜也扔了。邻居们想去劝一劝,但他们就是不肯开门。回想起来,喜欢搓麻将、借债买汽车、老人搬走、5岁孩子没人照顾,由小摩擦到大吵大闹,偶然里面有必然。但是夫妻吵架要闹出人命,这是谁也不会想到的,太不值得了。
年11月12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犯罪的主观动机,被害人死亡的真正原因,实际上是审理本案的一个难点。
公安刑侦人员的侦查结果表明:4月3日袁伟强夫妻吵架后,袁伟强带了女儿离家出走,在第一时段里到达通河六村其父母住处。本来就性格内向的袁伟强因夫妻吵架闷闷不乐,神情倦怠,情绪消沉。一直到4月5日晚11时没有出过车,也没有去过他处。袁伟强的邻居和父母都证实了这一事实。
袁伟强5岁的女儿是父母吵架唯一的目击者,童言无欺,孩子向公安人员所讲述的情况与袁伟强本人的供述完全吻合。可怜的是,孩子至今还不知道爸爸这一推会要了妈妈的命。她只知道妈妈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爸爸也有很久没回家了,在梦中,她常常见到爸爸妈妈。
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法医鉴定的结论为:毛兰英胃内无毒物,事发现场无外人痕迹及其他可疑之处,因此可以排除死者自杀或外来人他杀的可能。毛兰英的左侧大脑半球硬脑膜下出血,颅脑的伤势是一次性撞击于平面物体造成的,撞击后就昏迷,在昏迷过程中没有苏醒的可能,毛兰英系颅脑被撞伤后逐渐死亡。从尸僵已全部缓解,已出现腐败和两眼角膜浑浊推断,毛兰英的死亡时间是在4月3日。
袁伟强被逮捕关押期间,他的父母、岳父母、所在工作单位都来人来函,陈说袁伟强在日常生活中作风正派,尊老爱幼,待人和气;在单位工作中踏踏实实,遵章守纪。恳请司法部门根据袁伟强的一贯表现,以及上有年老多病的双亲需要照顾,下有年幼的女儿需要抚养的特殊情况,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中,上海国泰律师事务所的朱文钟律师在为袁伟强辩护时指出:本案系因家庭琐事引起,有其特殊性。被告人在夫妻纠纷中用手推倒毛兰英,带了女儿就走,其本意是为了走或者说是为了躲,绝对没有加害的恶意,这是一种疏忽大意的过失,虽然造成了妻子死亡的严重后果,但相对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而言,其恶性程度是显著轻微的。同时,袁伟强在知道这种严重后果的第一时间里就到派出所自首,其认罪悔罪态度是好的。
对于辩护人的观点,公诉人在辩论中没有予以更多的反驳,只是认为,袁伟强的行为毕竟是一种必须惩处的犯罪行为,妻子死于这致命的一推,人亡家破,对家庭对社会都是一种极大的危害,因此,不能说其恶性程度是显著轻微的。
年12月2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就本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袁伟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宣判以后,审判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本案系由夫妻纠纷导致的家庭悲剧,从犯罪心理分析,被告人袁伟强应当预见自己猛力一推妻子的行为可能发生伤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在事后也没有及时关心询问妻子的情况,以致发生无可挽回的严重结果,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修改前,这一罪名叫做过失杀人罪,在量刑上也稍有不同。
特别应当指出的是,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是有很大区别的。故意伤害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的身体健康受到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本案被告人袁伟强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况。此外,根据《刑法》第条、第67条和第72条的有关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后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在本案中,法院正是综合考虑了袁伟强的主观动机、认罪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平时一贯表现和有利于教育改造等因素才慎重下判的。
一推推出人命案,这起案件在袁伟强周围的居民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大家深切地感到,这一教训实在太深刻了。夫妻之间为了自己,为了孩子,为了一家人,一定要互敬互爱,互相理解,珍惜感情,珍惜幸福。小吵也会酿大祸,夫妻之间不能冲动伤感情,更不能动手伤人。推而广之,邻里之间、朋友之间、同事之间,理解是最宝贵的。
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民事、刑事案件当中,夫妻家庭纠纷案件相对率呈下降趋势,但绝对数仍有增无减。这些纠纷所造成的后果,小则离婚,大则伤害赔偿,甚至闹出人命。
据了解,仅徐汇法院近年来就审理了多起“一失手成千古恨”的恶性案件,如有一例案件是两夫妻吵架,做丈夫的操起一只小凳就掷,造成妻子眼睛失明,结果这个恶丈夫民事案子判了离婚,刑事自诉案子又被判了拘役和赔偿。另有一例,一个做父亲的为了管教自己十岁刚出头的儿子,用衣服抽打,不慎打中儿子头部造成颅内出血死亡,妻子因此神经失常,自己则因过失杀人受到刑事处罚。还有一例,同吃同住的翁婿之间因家庭琐事由口角到扭打,丈人随手操起煤气灶上的电子点火器刺向女婿,不料正中女婿的眼睛下部致颅内大出血,女婿当即倒地身亡,这位丈人构成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综观这些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还是生活习惯、性格脾气和经济方面的原因。对于这种纠纷的当事人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而更多的是道德伦理和人生观方面的问题。要解决或减少这类纠纷,最有效的方式还是案外的疏导和调解。人民调解是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新中国成立73年来,我们的街道居委会、单位组织在民间调解方面有十分宝贵的经验和优良传统,并且卓有成效,完全值得发扬光大。
袁伟强在押期间,毛兰英的母亲曾含着眼泪告诉记者:“女儿死于女婿之手,我再也看不到女儿了。从这一点上说,我会痛恨一辈子。但考虑到小外孙女才5岁,两亲家年老体弱,袁伟强平时也不错,所以今后两家人仍旧要经常走动多联系。恳请法院最大限度地给予从轻处罚。”
丝绸之路出租汽车公司的车队长表示:“袁伟强的过失犯罪,法不可恕,情有可原。虽然目前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怎么好,但考虑到袁伟强的家庭状况,为了有利于袁伟强改造自新,有利于社会稳定,袁伟强一旦回归社会,我们仍然愿意接纳他,不断地帮助、教育、督促他,不会撒手不管。”
死神无情,法律无情,但透过这个案件,我们却感受到了那种难能可贵的亲情、友情和与人为善的真情。
法庭宣判后,面对自己5岁的女儿和周围的亲人同事,袁伟强显得非常激动。他表示,经过这次刻骨铭心的变故,痛定思痛,以后一定要照顾好女儿和家人,特别是要好好对待岳父母。还要用实际行动来报答单位组织,报答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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