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介绍
一套表调查单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对反映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经济产业政策意义重大。按照国家统计局总体要求,对于达到一套表调查单位标准但尚未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的企业,需及时提供入库相关材料,经各级统计机构审核后,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
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标准
对于年度纳统的一套表调查单位,每个专业的入库标准不尽相同,具体参考如下:
1、规模以上工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替)。
4、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
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
年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年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5、有资质的建筑业
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6、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7、其他有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投资统计)
未纳入上述一套表调查单位,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总投资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
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流程
目前,上海市年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工作已经开始,请广大企业(单位)积极配合统计人员的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其中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规模以上服务业需在年12月20日前联系所在地统计机构完成材料申报,其余专业则需在年12月5日前联系所在地统计机构完成材料申报。
工业
《单位基本情况表》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利润表》复印件,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同期分月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数据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
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
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
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相关部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
战新产品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
批发和零售业
《单位基本情况表》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利润表》复印件,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如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
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
住宿和餐饮业
《单位基本情况表》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利润表》复印件,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如无月度表,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
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
服务业
《单位基本情况表》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利润表》复印件,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没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单位主要业务活动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建筑业
《单位基本情况表》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单位基本情况表》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投资统计
《单位基本情况表》
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材料,例如: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购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例如:施工合同和开工照片、或购置证明材料
同时,为了保障一套表调查单位库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级统计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企业提供其他的补充材料。
如果各企业(单位)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与我市各区统计局联系:
区名联系电话
黄浦区-
徐汇区
长宁区
静安区
普陀区-
虹口区
杨浦区
闵行区
宝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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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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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
青浦区
奉贤区
崇明区
如果需要了解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工作的具体细节,可以点击此处跳转上海市统计局网站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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