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78号
在全体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市中心城区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专家组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11月30日零时起,市中心城区(除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域外)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客运班车、旅游包车恢复运营,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各类工厂、建筑工地、商超、农(集)贸市场等有序恢复生产、运营。餐饮服务单位有序开放堂食经营,暂不承接宴席活动。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有序开放,景区景点、影剧院、KTV、健身房、理发店、网吧、酒吧、洗浴中心等场所有序恢复营业,接纳人数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校外培训机构暂不开放。
二、市中心城区人员离赤,出入小区,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市中心城区高三年级,经属地和主管部门进行风险评估研判后,按照“一校一策”原则,自11月30日起,陆续恢复线下教学,实行封闭式管理。高中其他年级和幼儿园、小学、初中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四、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低风险区做到“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五、所有来(返)赤人员须提前24小时搜索“赤峰健康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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