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吃“霸王餐”
但是你见过加“霸王油”吗?
所谓“加霸王油”是指主观上怀着不给钱的目的到加油站加油
加完油后趁加油站员工不注意
逃离现场的行为
案情简介年12月13日5时许,李培峰经预谋,驾驶牌号豫PC-、挂豫81PC-的集装箱卡车,至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号上海华迪加油站加入升0号柴油后,为逃避支付油费,乘工作人员不备,高速驾车驶离加油站。经鉴定,涉案的柴油价值.67元。
此外,李培峰还采用相同手法在其他三个加油站分别加入柴油.07升、.64升、.26升。经鉴定,价值分别为.75元、.99元、.03元。
案件分析问:李培峰的“加霸王油”行为如何定性?
对被告人李培峰“加霸王油”的行为如何定性形成了三种意见,分别为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而区分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等侵财犯罪的关键在于非法改变财物合法占有状态行为的性质。
本案“加霸王油”行为中,“非法改变财物合法占有状态的行为”不是被害单位为李培峰加油的行为,而是李培峰乘被害单位员工不备驾车驶离加油站的行为。从刑法意义上讲,被害单位的员工为李培峰加油的行为并未改变油品的合法占有状态,在李培峰驾车驶离之后,被害单位才彻底丧失对油品的控制,李培峰才完全取得对油品占有的绝对性和排他性。
李培峰当着被害单位财物管理人的面,乘人不防备驾车逃跑,并将被害单位的财物据为,期间并未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完全符合公然夺取的特征,应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
注意:若加油站工作人员抓住车门或者座椅阻拦时,而李培峰继续加速行驶以迫使工作人员放手,甚至导致其受伤的,此时李培峰的行为性质发生了转化。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为,李培峰犯抢夺罪,若具有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则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如何避免与预防逃单?1、哪些车有嫌疑?
逃单的多是无车牌或遮挡号牌的车辆,这类车辆很难找到追逃线索,是防逃单的重点观察对象。2、哪些人要防范?加油不熄火、不下车,经提示后仍然没有熄火、下车意愿的,这类“顾客”具有很大的逃单嫌疑。
3、哪些时段是高发?
多数逃单都发生在深夜和凌晨。此时加油站进出站车辆和值守人员少,方便逃单后迅速撤离。由于夜间精神困顿,加油员也容易放松警惕,给了逃单可乘之机。4、哪些站点易逃单?地处郊区,附近路段没有监控设施的加油站最易发生逃单。
最后,小法再啰嗦几句:劝君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逃单一时爽,被抓两行泪
若还不收手,牢底要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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