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5号)、《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宝山区全力抗疫情助企纾困的十条措施》、《宝山区加快经济恢复重振加快推进北转型实施方案》及配套服务指引,加快相关政策落地,便于企业及时申报、享受相关政策,制定本细则:
组建宝山“科创贷”专项融资额度
联合辖区内银行金融机构,组建“年宝山区全力抗疫情科创助企贷”专项融资额度(以下简称“科创贷”),总额度亿元人民币。
(一)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地址均在宝山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国家明令调控的行业除外。
重点聚焦以下行业企业:
1、生物医药、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
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困难行业的中小微企业。
除上述支持对象外,根据特别需要,进行“一事一议”。
(二)支持标准
对于企业年4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在银行新发生的一年期内企业经营贷款(包含无还本续贷等)纳入“科创贷”专项融资额度范围的给予:
1、贷款发放利率按照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30个基点;
2、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给予30%的利息补贴,补贴期按实际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6个月;
3、单一企业可累计享受贴息贷款总额度不高于万元(含);
4、对于已享受其他贴息政策的企业,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核定其贴息规模。
(三)贴息申报材料
1、《宝山区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
2、贷款合同;
3、银行放款凭证;
4、银行贷款利息回单;
5、其他相关材料(或有)。
(四)申报流程
1、“科创贷”专项融资额度申报
企业与区内银行确定融资意向后,需通过一网通办“宝你惠”政策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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