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互鉴共进步,经验分享共提升
比学赶超昂斗志,时不我待争朝夕。
为对标先进、查找差距、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成效,3月1日上午,宝山区司法局副局长陈诗、四级调研员顾明率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一行6人,前往崇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崇明区司法局副局长吴胜忠、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卢玄桦陪同交流。
考察组一行参观了崇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布局、组织架构管理及运作模式。随后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先后参观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业务办理区,并与工作人员交流了解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交流会上,吴胜忠副局长重点介绍了近年来崇明区司法行政改革成效和人才培养管理等方面成果,并表示欢迎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实现共同提高。
卢玄桦主任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和法援律师团队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双方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管理、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优化办案补贴等工作进行深入讨论。
陈诗表示,崇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定位准、措施实、成效好,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方面创新意识强、工作亮点多,非常值得宝山学习借鉴。希望今后两局继续加强交流和学习,相互促进,实现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文稿:区法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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